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实验室 / 国家奖学金 / 正文

国家奖学金

“NIBS先正达友好实验室奖学金”评选条例

发布时间:2014/12/02
“NIBS先正达友好实验室奖学金”评选条例

NIBS Syngenta Friendly Laboratories Scholarship Guidelines

    为了支持中国高等农业教育事业,培养更多优秀的农业生物技术人才,自2008年起,先正达将邀请全国范围内的大学和研究所中从事农业生物技术相关研究的一流实验室加入“先正达友好实验室”行列,并且为“先正达友好实验室”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用以奖励该实验室中科研潜力突出并且品学兼优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参评对象

    正式注册全日制研究生(硕士或博士在读),并且其所在实验室已受邀加入“先正达友好实验室”行列(邓兴旺实验室、周俭民实验室、郭岩实验室、马力耕实验室、张跃林实验室和戚益军实验室)。

奖励条件

    一、  申请人应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二、  有较强科研能力。

    三、  所从事的科研项目与农业生物技术相关。

申请、评审及奖学金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 + 导师推荐

   符合参评条件的申请人请将填写好的“奖学金申请表”及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NIBS先正达友好实验室奖学金委员会”电子信箱(以下简称奖学金委员会)education@nibs.ac.cn ,并在主题中注明“奖学金申请—导师姓名—申请人姓名”。

   二、奖学金委员会评定及审核

   对于符合格式且文件齐全的申请,奖学金委员会将结合导师推荐意见进行评定备案。评审结果将予以公告三天,对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申请人将成为获奖人。获奖学生有义务在每一得奖年向奖学金委员会递交两份学期研究进展报告。

   三、奖学金发放

   获奖学生可在公示结束后获得50%的奖学金,待成功完成一年研究项目,两份研究进展报告经奖学金委员会评审合格,并无任何违纪等致使本奖学金资格终止的情况,则在奖学金年度末可获得另50%奖学金及奖学金证书。

   四、奖学金资格终止

   如获奖学生在被资助期间需要改变研究方向,或转移课题组,或提前结束,或延长攻读学位期限,或因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时,需在第一时间告知奖学金委员会,委员会有权重新审定或终止其奖学金获得资格。被认定取消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对于奖学金资格终止前已获得的奖学金资助不予追回。

注意事项

   一、  获奖人评获奖证书可享有毕业后同等应聘条件下被先正达优先聘用的资格。

   二、  本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上一年度获奖者,无须重新申请可凭学期研究进展报告自动加入到次年奖学金申请名单。

   三、  任何有关本奖学金项目申请、检举及其它问题,欢迎与奖学金委员会联系:

NIBS先正达友好实验室奖学金委员会

    NIBS先正达友好实验室奖学金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 科学园路7号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

    邮编:102206

    电话:+86 1080706021

    Email: education@nibs.ac.cn

先正达生物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29号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创新大厦 D302室

    邮编:102206

    电话:+86 10 59795885转奖学金委员会

    传真:+86 10 80706083

    Email:jiao.li@syngenta.com